離婚冷靜期可以找另一個對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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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離婚冷靜期可以找另一個對象嗎?

離婚冷靜期可以找另一個對象嗎?

不可以,離婚冷靜期期間,並沒有離婚,還是夫妻關係,在法律上來説,如果去找對象,那就代表是出軌,所以,還是過一段時間,等領了離婚證,再去找對象吧,對大家都好,免得到時候另一方發現了,不同意離婚,那離婚證根本就領不到。

離婚冷靜期是代表沒有離婚的,雙方還是夫妻關係,這個時候,是不提倡找對象或分居的,如果找對象,另一方發現了,死活不肯離婚,就只能走上訴訟離婚,分居是可以,看夫妻二人是因為什麼想要離婚。

二、離婚冷靜期的優缺點是什麼?

(1)離婚冷靜期的優點

離婚冷靜期給夫妻雙方一個冷靜思考的空間,在挽救婚姻上做最後一次努力,這多少有點心靈雞湯的味道——在不美好的現實中,要學會樂觀、忍耐、堅持。比如有的夫妻一時衝動,辦了離婚之後又後悔不及,對於這種情緒化離婚,離婚冷靜期當然是必要的。

(2)離婚冷靜期的缺點

離婚冷靜期並不適用所有離婚者,如果已經達到了准予離婚條件,再給予“冷靜期”不但無濟於事,還會無謂地給當事人辦事添堵,浪費司法資源。

比如有的夫妻感情已經徹底破裂、沒有挽回餘地了,再強加一個冷靜期,多半隻會讓情況變得更糟糕。尤其是,如果離婚案中涉及家庭暴力等違法行為,還強制要求夫妻雙方在一定時期內不得離婚,那麼就有縱容暴力、催生悲劇的可能。

對於僅一方衝動而對方不同意離婚的情形,法庭通常是判決不準離婚,且判決原告六個月內不得再起訴。這就有足夠冷靜期了,沒有必要再另行給予冷靜期。

在離婚冷靜期內,不可以找另一個對象,這是出軌行為,離婚的冷靜期可以給雙方多一些思考的空間,用於挽救婚姻,但是也有一定的缺點。如果出現必須要離婚的情況,再給予離婚冷靜期,會造成資源的浪費。除此之外,離婚冷靜期只適用於協議離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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