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説去法院怎麼起訴離婚?

來源:法律科普站 9.34K

一般來説去法院怎麼起訴離婚?

除非迫不得已沒有夫妻會去選擇離婚這條路,當然如果夫妻雙方想要離婚的話,一般來説是會有一些人員從中調解,來解決相關的問題,當然如果調解不了是有兩種方式可以選擇來進行離婚的,一種是協議離婚,一種是到法院起訴離婚,下面給大家介紹一下去法院怎麼起訴離婚?

訴訟離婚是很專業的離婚方式,如果沒有律師的參與,下面的知識是必須瞭解的。

一、起訴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有明確的被告;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對於離婚訴訟來説,原告即自己;被告即自己的配偶;訴求即離婚,事實、理由就是自己和配偶感情確已破裂的;受訴法院即有管轄權的法院(下面詳述)。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起訴狀的事實要簡要概括,語言文明。

原告應預交案件受理費,如申請緩交、減交、免交的,要提出書面申請,並附有相應證明。

二、訴訟權利、義務

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託一至二人作為訴訟代理人。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沒有住所的外國人、無國籍人、外國企業和組織委託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或者其他人代理訴訟的,從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寄交或者託交的授權委託書,應當經所在國公證機關證明,並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與該所在國訂立的有關條約中規定的證明手續,才具有效力。

當事人必須依法正確地行使訴訟權利,按法院的要求提供必須提供的訴訟材料。

三、舉證範圍

1、結婚證、居民身份證、户口證明

結婚證(如丟失應提供原登記機關的證明);構成事實婚姻的,應提供同居的時間或者舉行婚禮的時間;婚後感情的事實依據;如被告下落不明的,應提供下落不明的時間、情況的證明。

居民身份證(如丟失應提供公安機關的證明)。

户口證明(應提供户口薄,如丟失應提供公安機關的證明)。

2、子女情況的證明

子女的自然情況:若為養子女、繼子女的,應提供有關證據或加以説明;請求由自己撫養子女的有利條件或者其他條件的事實依據;請求給付撫育費數額的依據,如雙方工資或者勞動收入的證明。

3、財產情況的證明

財產名稱、數量、價值的情況證明;財產性質(婚前、婚後或者夫妻約定財產)的證明;儲蓄、國庫券、股票等財產的證明;債權債務情況及性質(婚前、婚後夫妻共同生活所負債務或者男女一方單獨所負債務)的證明;住房情況的證明。

四、調解

根據法律規定,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訴訟調解會出現的三種結果:

(1)雙方互諒互讓,重歸於好;

(2)雙方達成全面的離婚協議,包括雙方同意離婚,妥善安排子女今後的生活、合理分割財產等;

(3)調解無效,包括雙方就是否離婚或者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方面達不成協議,在這種情況下,離婚訴訟程序繼續進行。

不少夫妻想要離婚,在眾人勸説不成的情況下,會選擇協議離婚,但是協議離婚是需要夫妻雙方能夠最大限度的承受對方開出的條件才行,但是總有人在進行協議離婚的時候不能很好的對一些問題進行協商,那麼就不得不起訴離婚。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