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夫妻離婚有什麼條件?
一、合法夫妻離婚有什麼條件?
(一)協議離婚的條件
根據我國《民法典》及相關規定,協議離婚是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的,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1、雙方當事人須為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且有合法的夫妻身份;
2、當事人雙方必須有離婚的合意,即兩人自願達成離婚的意思表示一致;
3、協議離婚必須對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作出適當的處理;
4、協議離婚時雙方必須對子女的撫養作出妥善安排;
5、離婚協議必須不能違反公序良俗和法律強制性規定。
(二)訴訟離婚的條件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二、訴訟離婚的時效是多久?
一年內時效。訴訟時效是指民事權利受到侵害的權利人在法定的時效期間內不行使權利,當時效期間屆滿時,人民法院對權利人的權利不再進行保護的制度。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
三、離婚時共同債務如何處理?
離婚時的夫妻共同債務,應當由離婚雙方共同償還。雙方當事人可以協商處理債務分割的問題,如果無法達成協議的,可以由法院根據離婚雙方的經濟狀況、生活條件以及子女撫養的問題,以照顧弱勢一方為原則,作出分擔債務的判決。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條規定,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離婚的時候共同債務就應該由夫妻的共同財產進行賠償,訴訟離婚的時效是一年,超過一年的時間就不能再進行追訴了。如果夫妻分居超過兩年的,也可以進行訴訟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