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地是否可以起訴離婚手續有哪些

來源:法律科普站 2.8W

異地是否可以起訴離婚手續有哪些

如今多數的男女青年可能都是在老家領取的結婚證,辦完結婚儀式以後還是要回歸到自己經常工作和生活的地方的,所以造成一個現象就是很多人在訴諸法院離婚的時候涉及到異地管轄的一個問題。如果雙方身處異地,想要向當地的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請求的話,肯定就需要提前的瞭解一下,異地是否可以起訴離婚手續?

異地是否可以起訴離婚手續?

一、異地可以起訴離婚嗎?

夫妻一方提出離婚的,由另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住所地即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如果另一方的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經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如果被告一方被註銷城鎮户口的,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原告的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雙方均被註銷城鎮户口的,由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當事人的户籍遷出後尚未落户,有經常居住地的,由該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户籍遷出不足一年的,由其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轄;超過一年的,由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對於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若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均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由被告經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也就説如果符合以上條件是可以在異地訴訟離婚的。

二、異地起訴離婚怎麼辦理?

異地起訴離婚程序:

1、起草起訴狀;

2、準備訴訟所需要的證據;

3、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起訴狀和證據;

4、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該訴訟;

5、法院受理該離婚訴訟案件之後,在法定時間內向對方發送起訴狀副本;

6、法院安排開庭時間並向雙方發送傳票;

7、開庭:雙方均可以委託律師或者其他專業人士代理訴訟(一般情況下離婚當事人必須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實在不能到庭,必須向法庭出具是否離婚的書面意見);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訴訟請求和雙方提交的證據情況對是否准予離婚,以及如何分割財產,子女撫養問題如何解決等問題作出判決。

在異地起訴離婚也是需要滿足一定條件的,比如説夫妻雙方在當地居住已經超過一年,那麼就可以直接由被告當地的人民法院審理夫妻的離婚訴訟請求還有就是夫妻雙方當中。其中一方的住所和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話,也可以有經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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