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起訴離婚審判週期有多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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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況下起訴離婚審判週期是立案起的六個月內,如果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則經過法院院長的批准後,可以延長六個月。如果延長後仍然需要延長的,則要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如果有需要上訴二審的,二審的審限是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審限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四條上訴權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第一百七十六條二審審限
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人民法院審理對裁定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終審裁定。

一般情況下起訴離婚審判週期有多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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