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議離婚後同居還受法律保護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2.22W

協議離婚後同居還受法律保護嗎?

一、協議離婚後同居還受法律保護嗎?

同居產生的財產受法律保護,但同居身份關係不受法律保護

夫妻雙方離婚後,繼續在一起生活的,屬於同居關係,不能享受夫妻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同居關係法律也是有所保護的,只是保護的側重點不同,通常情況下包括同居期間的財產,如果有子女的話,還包括非婚生子女。

同居,是指兩個相愛的人暫時居住在一起,現一般用於異性之間。同居跟結婚不一樣,結婚是獲得了法律的承認的夫妻關係,是不可以隨便解除關係而必須要通過一定的法律程序;而同居是不被法律承認的一種行為,也沒有任何法律保障。在同居期間男方和女方可以隨時提出分手終止關係。

二、協議離婚要注意什麼?

協議離婚的手續簡化了,但應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1、協議離婚的程序分為申請、審查、登記三個環節。當事人雙方必須親自申請,不得委託別人代理,還要出具兩人共同簽名的離婚協議書。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的撫養、財產及債務的處理等平等協商一致的意見。

2、離婚協議要合法。離婚協議不能想怎麼寫就怎麼寫,必須符合法律要求,否則就是無效的。例如,離婚協議書應當寫明雙方當事人自願,對子女撫養、共同財產及債務處理要寫明確;協議不允許對離婚附加期限條件,使離婚行為處於一種效力待定狀態;對夫妻共同債務的分擔不得損害債權人的合法權益,如有的夫妻為了逃避債務而假離婚,使債權人合法權益的行使受到阻礙。對住房分配、離婚一方給生活困難的另一方的經濟幫助等內容都要寫明白,且必須合法。

3、協議離婚時,當事人還要注意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能為了儘快離婚或圖省心,而放棄自己在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等問題上的權利,以免將來後悔,造成不必要的麻煩。

有些人協議離婚後,馬上又反悔,無非兩個因素。一是感情上的因素。因一時之氣,而協議離婚。雙方冷靜下來後,都想起對方的優點,仍相互關心,放不下對方,覺得當時辦離婚太草率。這種情況下,當事人雙方可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復婚登記。不辦復婚登記就繼續同居生活是不受法律保護的。另外一種因素是因離婚協議中有關財產、債權、債務等問題未及時履行發生爭議,或者要求對子女撫養費進行變更,或因遺漏財產及債權債務等問題發生爭議,此時,當事人必須到法院起訴。

既然已經協議離婚並且在民政局都已經辦理了離婚證了,那雙方就已經不再是受到法律所保護的夫妻關係,其實也不建議兩個人離了婚以後還繼續保持着同居的關係,或者説既然都沒有考慮清楚,那結婚離婚都不是兒戲,不是可以隨便做決定的,同居關係對男女雙方以後的感情都非常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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