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協議女方需要注意什麼?
一、離婚協議女方需要注意什麼?
1、夫妻共同財產要明細
協議離婚最容易發生糾紛的就是財產問題,對此我們一定不能含糊。我們應根據《民法典》規定的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情形進行明確約定,例如:
①房產:應註明具體的地址、屬於誰所有、擁有所有權的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的具體金額是多少、支付的時間、需要辦理產權登記的相關費用由誰支付。
②車輛:應註明車輛的車牌號是多少、所有權由誰所有、一方補償給另一方的具體金額是多少以及支付的時間具體為什麼時候。
③股權、股票、債券等:若夫妻間有這些共同財產的,也應當明確應如何處分。
④存款、生活用品:什麼卡號的存款與餘額為多少,怎樣處分的做出明確的約定;另外對婚前雙方各自的財產歸各自所有,男女雙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飾歸各自所有(附清單),若一方放棄的,應寫明對方表示放棄的書面説明,以免事後出現一方反悔要求另一方賠償的情形。
2、對孩子的撫養問題
很多夫妻離婚最擔憂的問題就是不利於孩子的健康成長,但確實要離婚呢的情形下,我們只能儘可能的保障好孩子的權益,這裏涉及到的問題主要有:孩子由誰撫養;撫養費為多少;以及另一方的探望權等問題,儘可能越詳細越好。
二、協議離婚流程是怎麼樣的?
1. 申請
所需材料:身份證、離婚證、離婚協議、離婚登記申請書
辦理地點:有相應管轄權的婚姻登記機關
2. 受理
材料初審
3. 離婚冷靜期
第二步材料初審後,給與受理的,當事人會收到回執單。自收到回執單後的三十日,就是離婚冷靜期。而在此期間內,任何一方不同意離婚,就可以撤回離婚申請。此外,離婚冷靜期後,也有三十日的申請離婚證時限,未去申請的,視為撤回申請。
4. 申領
申領離婚證的材料:身份證及户口本、1寸照、結婚證、離婚協議書
5. 審查及發證
經過以上程序後,登記機關會對材料進行審查,符合條件即發離婚證。
綜合上面所説的,協議離婚雙方在協商時就一定要確定清楚,財產的分割以及還有撫養權撫養的問題,一般是越細越好,只有確定清楚,雙方才能辦理離婚手續,所以,在處理的時候多協商,如果協商不好的就可以向法院起訴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