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離不掉怎麼處理

來源:法律科普站 1.02W
離婚離不掉怎麼處理
律師解析:離婚又離不掉的,要積極蒐集證據證明夫妻感情破裂,具體可以蒐集下列證據:
1、蒐集雙方簽訂的分居協議、一方在外租房的合同、朋友鄰居的證言證明雙方因為感情不和已經分居,且分居滿兩年。
2、蒐集驗傷證明、對方家暴被處罰的書面材料、調解記錄證明對方存在家暴行為。
3、蒐集對方與第三者的書信往來、對方出軌被發現寫下的悔過書、對方與第三者同居的其他證明材料來證明對方出軌。法律依據:《中華人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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