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我沒有得到應有的賠償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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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離婚後我沒有得到應有的賠償怎麼辦?

離婚後我沒有得到應有的賠償怎麼辦?

離婚後我沒有得到應有的賠償可以由雙方來協商支付具體的補償款項,比如説通過分期付款等方式。可以由雙方協商支付補償款。“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當事人以沒錢為由不履行義務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由法院通過強制執行程序強制當事人履行法定義務。

申請強制執行的方式如下:

步驟:準備好強制執行申請書、原告的身份證明、判決書原件、判決文書生效證明到法院的立案庭去進行執行案件立案。立案受理之後,強制執行申請就算是完成了。

材料準備:

1、強制執行申請書,請參考網上的相應模板。

2、原告身份證明:同起訴的時候提交的原告身份材料;具體個人的話,就是身份證複印件或者户口本複印件。

3、判決書原件。

4、生效證明:找審理該案的法官或者書記員去開具,證明該案判決已經正式生效。

二、離婚後我沒有得到應有的賠償的司法依據:

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三十六條,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相關法律知識:法院判決離婚後還要辦理離婚手續嗎?

人民法院判決(或者調解)離婚後,當事人再婚不必再去其他相關機關辦理離婚證明。這是因為民事判決書是由人民法院行使國家賦予的審判權、解決當事人之間的民事權益爭執而製作的法律文書,是國家意志的體現,具有法律的強制性,已經生效對當事人以及整個社會都具有普遍的約束力。其表現就是當事人必須執行判決,社會上的其他單位和個人也必須承認判決並附有協助執行判決的義務。所以當事人可以以判決書為據,辦理户口分立等事宜,並可以用此來證明自己的婚姻狀況。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當中,對於有一些人員他們在法院進行起訴之後可能得到的生效判決,但是對方仍然堅持不履行,在此種狀況之下的話,需要區別情況來進行對待,比如有一些人員他們確實是因為經濟方面的原因沒有辦法來進行履行,就可以進行分期付款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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