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帶結婚證是否能辦理離婚

來源:法律科普站 3.2W

不可以的。去民政局辦理離婚,須要攜帶户口本、結婚證、身份證,夫妻雙方必須同時到場才可以辦理的。

沒有帶結婚證是否能辦理離婚

夫妻有兩種方法來協議離婚:

一種是帶上身份證到發證的婚姻登記處(結婚窗口)查找結婚登記檔案,婚姻登記部門出具查檔證明,當事人雙方帶着户口本、身份證、查檔證明和三張大兩寸合影相片到當事人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部門補辦結婚證,也可以到存檔的婚姻登記部門補發結婚證。補好結婚證後,雙方便可到民政部門協議離婚,辦理離婚證。

另一種方法是不需要補辦結婚證,直接去民政局開具婚姻狀況證明,即可以辦理離婚登記。

《婚姻登記條例》

第十一條

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證;(二)本人的結婚證;(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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