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離婚手續需要那些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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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國內一方,應攜帶:
1、本人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證(含複印件);
2、本人《結婚證》;
3、雙方共同簽署的《自願離婚協議書》,協議書應用中文書寫。
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一條
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辦離婚手續需要那些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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