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再婚需要些什麼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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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再婚需要些什麼證件

一、離婚再婚需要些什麼證件

再婚需要準備的登記材料:

(一)男女雙方的常住户口本和兩人的居民身份證;

(二)還要提供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聲明;

(三)還需要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四)離婚者一定要提供離婚證、離婚證明,也可以是法院提供的離婚判決書。

二、如何避免老人再婚的財產糾葛

解決再婚財產糾葛問題,根本之道是要建立合理的約定。具體來説,有“三不變”。

第一個不變是“雙方婚前財產所有權不變”。即再婚前財產屬於誰的,再婚後仍然屬於誰。對對方的房產和室內傢俱等生活資料,夫妻之間有使用權、管理權、維護權,沒有所有權和處分權。這就需要雙方在婚前進行財產公證。

第二個不變是“雙方婚前財產繼承權不變”。誰的婚前財產由誰的子女繼承,這是第二個不變的核心內容。

第三個不變是“雙方親子關係不變”。

這一條包括五點內容:一是稱呼不變。對父母再婚的老伴,可稱爸媽也可稱叔叫姨;二是贍養關係不變。父母再婚後,可以不贍養父母再婚的老伴;三是護理關係不變。再婚的老年人患病需要護理時,第一護理人是老伴,第二護理人則是老人自己的子女,對方子女沒有護理義務。相應地,在一方大病需要經濟支持時,第一齣資方應是得病者本人,第二齣資方是病人的子女,第三才是再婚的老伴根據實際能力提供支持;第四是養老送終的關係不變。老年人再婚後,子女只為自己的父母養老送終,妥善處理後事;第五是繼承關係不變。男方子女只繼承男方婚前的財產,女方子女只繼承女方婚前的財產。對於再婚夫妻婚後所形成的財產,夫妻之間有相互繼承的權利,而雙方子女沒有法定繼承權,只有遺囑繼承權利。

離過婚的人再婚可能是二婚當然也有可能是三婚,畢竟法律上並沒有限制公民結婚的次數,只要符合條件,只要當事人不介意,無論結婚多少次都是允許的。只不過在道德上面,可能會受到人們的指責,畢竟結婚次數太多了,往往就會懷疑這個人是否存在什麼問題,才會出現多次婚姻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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