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出軌證據可以請私家偵探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1.53W

可以。

找出軌證據可以請私家偵探嗎?

首先,根據我國現行的法律規定,私家偵探沒有偵查權。1993年9月7日,公安部頒佈禁令,明確禁止設立“私人偵探所”。因此私家偵探能否成為合格的取證主體一直存在爭議。其次,由於私家偵探不具有法定的偵查權,因此在收集證據和信息時會採用一些特殊手段,比如竊聽、跟蹤、祕密拍照、攝影等等,很容易侵犯他人的隱私權。而根據民事訴訟證據規則,來源不合法的證據、以侵害他人合法權益或者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的方法取得的證據,都不能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因此,通過私家偵探獲取的證據能不能作為認定男方出軌的證據在司法實踐中至少是存在疑問的。

在對婚外情進行調查取證過程中,最突出的問題是配偶的知情權與情人、同時也包括有婚外情一方的隱私權之間的衝突。隱私權指公民保持其私生活中的祕密不為他人知悉的權利。筆者認為,任何人的個人隱私都必須限定在合法、合乎道德和社會需求的範圍內。法律對隱私權的保護不是絕對的、無原則的。對於任何違反法律和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他人有權揭露和干預。從某種角度上講,公民為維護個人權利的需要,在必要範圍內瞭解他人隱私,不構成侵犯隱私權。同時,應當明確,侵犯隱私權和了解隱私是兩個不同的概念。法律意義上的侵權,必須具備侵權的法律要件,即有非法的行為、損害後果,以及非法行為和損害後果之間的因果關係。單純地瞭解他人的隱私,只是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而不是隨意加以擴散、宣揚或者用於其他非法用途,也沒有造成損害後果的行為,不能視為侵害隱私權。

綜合上面所説的,出軌對於請誰來調查這是自己的自由,但是必須要是合法的取證,不能為了取證,而傷害到誰,法律要求的是合法的證據,因此,在找證據的時候,最好是用法律的途徑來幫助自己,這樣既安全也合法,同時也不會引起更大的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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