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離婚家電傢俱怎樣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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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離婚家電傢俱怎樣分割

其實在現實生活當中,很多夫妻在離婚的時候,針對財產分割的這一部分雙方是非常仔細的。有一些夫妻甚至會只仔細對家中的家電家居進行分割,儘管這樣做有一點不近於人情,但是理論上來説也是受法院支持的。下面本站小編就為大家介紹一下,離婚家電傢俱怎樣分割?

新婚姻法離婚家電傢俱怎樣分割?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時廢止。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是指離婚時依法將夫妻共同財產劃分為各自的個人財產。《民法典》第1062條明確了夫妻共同財產是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以列舉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規定了夫妻共同財產的內容。該法也規定了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有協議分割和判決分割兩種做法。離婚時,雙方有合法婚姻財產約定的,依約定。一方的特有財產歸本人所有。

夫妻共有財產一般應當均等分割,必要時亦可不均等,有爭議的,人民法院應依法判決。

人民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可以遵循以下原則:

1、男女平等原則。男女平等原則既反映在《民法典》的各條法律規範中,又是人民法院處理婚姻家庭案件的辦案指南。該原則體現在離婚財產分割上,就是夫妻雙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財產的權利,平等地承擔共同債務的義務

2、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則。這裏的“照顧”,既可以在財產份額上給予女方適當多分,也可以在財產種類上將某項生活特別需要的財產,比如住房,分配給女方。畢竟從習慣勢力上、從傳統因素的影響所造成的障礙上、從婦女的家務負擔、生理特點上講,離婚後一般婦女在尋找工作和謀生能力上也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會給予更多的幫助。同時,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要特別注意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財產權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財產不能列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則。在離婚分割共同財產時,不應損害財產效用、性能和經濟價值。在對共同財產中的生產資料進行分割時,應儘可能分給需要該生產資料、能更好發揮該生產資料效用的一方;在對共同財產中的生活資料進行分割時,要儘量滿足個人從事專業或職業需要,以發揮物的使用價值。不可分物按實際需要和有利發揮效用原則歸一方所有,分得方應依公平原則,按離婚時的實際價值給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4、權利不得濫用原則。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不得把屬於國家、集體和他人所有的財產當作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名義損害他人合法利益。

5、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毀損、滅失的,另一方不予補償。這是司法實踐經驗的總結,符合夫妻關係和婚姻生活本質的要求,有利於避免不必要的糾紛。

以上資料就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新婚姻法離婚家電傢俱怎樣分割的詳細資料。我們可以看出,其實關於離婚時的家電傢俱在分割的時候,也是秉着平等分割的原則進行的。但是通常情況下,如果夫妻雙方要分家中的傢俱電器的話,通常可以通過市場上的價格,給對方一定的補償金,因為畢竟家電傢俱屬於不動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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