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新婚姻法離婚按揭房分割 - 方式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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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婚姻法離婚按揭房分割 方式是怎樣的?

2022新婚姻法離婚按揭房分割 方式是怎樣的?

按揭房產離婚時的分割具體規定如下:

(一)一方婚前按揭購房,房屋登記在一方名下。一個人婚前一個人財產買房,支付了首付款並向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房屋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不能達成協議的,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不動產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歸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

(二)婚前雙方共同出資購房,婚後共同還貸,房屋登記在一方名下的,離婚蘇斯能夠使,婚後共同還貸部分及其所對應的房屋增值部分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其餘按購房時出資情況按份共有。

二、離婚訴訟中按揭處理涉及的幾個問題

(一)按揭房貸款未還清時購房人是否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權

1、一般情形:購房人在簽署了購房合同並進行了房屋權屬登記之後,其實是已經在房屋開發商那裏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權,從銀行那裏貸款實際上是以房屋為抵押物進行的抵押貸款,陸續償還給銀行的只是欠銀行的貸款本息,並不是房款。故而購房人即使未還清房貸,依然是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權的,離婚時是可以對房產進行分割的。

我國目前的金融實踐中,若購房人到期不能還本付息,按揭銀行有權將該抵押房變價並優先受償,所以,在離婚訴訟中,對於已經取得權屬登記的按揭房產,即使尚未還清銀行按揭貸款,也不能將其認定為尚未取得所有權而不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2、特殊情形:一方婚前按揭購房,婚後夫妻雙方共同還貸,離婚時房款未清是否可以分割。一方婚前按揭購房,其與銀行之間形成的是以所購房產作為擔保的債權債務關係,婚後夫妻雙方共同還貸,不對該債權債務關係產生影響,因此並不妨礙按揭房產的權屬確定及分割。在離婚訴訟中只要能證明是婚後夫妻共同還貸的,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對另一方給予補償即可。

(二)按揭房產權取得的時間如何確定

1、一般原則:以權屬登記的取得時間作為按揭房產是婚前所得還是婚後所得的時點。

2、特殊情形:但在實踐之中,由於從簽訂買賣合同到房屋的權屬登記還存在着較長的時間差,很多房屋由於非購房人的原因無法及時辦妥權屬登記。在婚姻關係中,就有可能出現一方在婚前用個人財產付了按揭款,但由於其他原因導致在婚後才權屬登記,那這就等於是將購房人的房屋產權置於了一個不確定狀態。在離婚訴訟中可能就因為辦理房產權屬登記的時間差異導致了財產性質的不同,還可能出現一方完全沒有出錢卻僅因為結婚登記就成了房屋共有人。這種情況不僅依情理很難理解,也與《民法典》中確立個人財產的初衷相違背。因此在離婚訴訟中,財產分割只在夫妻間進行,並不存在於善意第三人的權利利益衝突。那麼,在夫妻之間,一方婚前按揭貸款的房產應當以辦理按揭手續的時間為準,而不是以房產權屬登記的取得來作為所有權取得的時間節點。只要夫妻雙方在婚前按揭購房,且房產權屬登記在該方名下的,無論該房的權屬登記是在婚前取得還是婚後取得,都應認定房產系該方的婚前個人財產。

按揭房產很多情形下離婚時,並沒有獲得房產證,但是房屋的購買信息已經在房管局進行登記了,故此對於任何的民事主體來説,離婚的按揭房即使沒有房產證,也是可以進行分割的。若此按揭房屬於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那麼在離婚是,才可以進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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