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單方面離婚需要什麼資料

來源:法律科普站 3.03W

一、夫妻單方離婚需要什麼資料

夫妻單方面離婚需要什麼資料

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時,應準備、提供以下法律文書和證據材料:

(一)要求與被告解除婚姻關係的民事起訴狀三份,給法院兩份,自己留一份;

(二)《結婚證》原件及複印件三份,複印件給法院兩份,自己留一份;

(三)原告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一份,複印件交給法院;

(四)被告的身份證複印件一份,交給法院;

(五)孩子的出生證明原件及複印件三份,複印件給法院兩份,自己留一份;

(六)證明夫妻雙方感情確已破裂,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規定的離婚必備條件的證據材料三份,給法院兩份,自己一份;

(七)其他主張自己訴訟請求成立的證據材料三份,給法院兩份,自己一份。

二、離婚判決書生效時間:

1. 如果是一審,簽收離婚判決書第2天起算15日,雙方均不上訴的,上訴期滿後(15天)判決書生效;

2. 如果是二審,判決書籤收之日起即生效。

也就是説如果被告缺席,離婚判決書依然會簽發,會通過送達形式給缺席被告。

如果缺席的被告 15 天之內不進行起訴,則判決書生效=離婚證

這樣算下來,一審結束後,如果缺席方在有效時間內沒有上訴,則判決書已經生效。

如果缺席方進行了上訴,那麼請等待法院安排的二審。

如果法院判決不予離婚,那麼需要 6 個月後才能重新起訴離婚。

單方面提出離婚很多時候都是指一方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畢竟在協議離婚不成的情況下,也只有看通過訴訟方式是否能解除夫妻關係。當然,訴訟離婚中法院依法受理了離婚案件,期間會對夫妻進行調解,此時就有可能被調解和好,也有調解離婚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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