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離婚所需證件或材料有哪些

來源:法律科普站 2.78W
請問離婚所需證件或材料有哪些
律師解析:辦理離婚登記的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證;
2、本人的結婚證;
3、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共同債務處理等事項。
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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