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訴訟流程及費用是怎麼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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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離婚訴訟流程及費用是怎麼規定的?

離婚訴訟流程及費用是怎麼規定的?

1、準備好立案材料,包括雙方的身份信息、結婚證信息、小孩的出生證明或户口本,有財產的準備好相關的財產憑證等,寫好離婚起訴狀到被告户口所在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訴離婚,所有的材料準備2份以上;

2、到法院後,由法院立案庭進行審查,對於符合立案的,一般情況下,會當場給予立案,並開具繳費通知書,請及時繳納訴訟費;

3、在法定的時間內,法院會確定主審法官,並依法向被告送達起訴狀副本、開庭傳票、舉證通知書等訴訟材料,依法送達後,會如期開庭審理;

4、舉證期限內,要及時向法院補充相關證據,用於證明訴訟請求應予以支持。

5、庭審過程中,會按照法定程序進行,這一過程尤為重要,庭審結束後,法院會組織雙方進行調解。

6、調解不成的情況下,法院將依法作出判決。

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二、離婚訴訟證據一般有哪些?

1、提供結婚登記證書。一方下落不明,對方要求離婚的,應提供下落不明一方出走時間、親友不知其下落的證明材料。未辦理登記手續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的,一方提出離婚,應提供同居時的年齡、未登記的原因的證明材料。

2、提供婚後感情的證據材料,婚後感情是好是壞還是一般,是否分居及分居的時間、原因等證明材料。

3、提供引起離婚主要原因的證明材料和證人線索。如一方有生理缺陷、精神病應提供縣級以上醫院、精神病院的診斷證明書,患病的具體時間。如一方因違法犯罪被判刑或勞教要求離婚的,應提供法院的判決書、勞改地點。如一方因第三者插足引起離婚的,應提供第三者的姓名、單位、住址等有關證明材料。

4、提供子女人數及姓名、性別、出生時間、是婚生、非婚生還是收養或繼子女的證明材料、子女的健康狀況,成年子女無獨立生活能力的證明材料。

5、如女方已懷孕,應説明懷孕日期,並提供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書。

6、提供婚姻基礎狀況的證人證言或其他有關證明材料。是自由戀愛,還是包辦婚姻或買賣婚姻。訂婚期間有無波折,是初婚還是再婚。

7、提供雙方婚前個人財產、夫妻共同財產或家庭其他成員財產的清單。對有爭議的財產應提供該財產的來源,取得的時間等證明材料,如發票等。

8、提供雙方經濟收入支出情況的證明材料,有無其他負擔、有無債權債務的證明材料,如有債權或債務應提供借據、債務人或債權人的姓名、住址或工作單位等證明材料。如有存款,應提供儲蓄所的名稱、開户日期、帳號、存款金額等。

9、提供住房情況的證明材料。公房的應提供房屋產權單位的名稱,私房還應提供房屋產權證書。

綜合上面所説的,離婚通過訴訟的方式來解決,那麼就需要按法律所規定的流程來進行解決,但在起訴時同樣也需要支付一筆起訴的費用,一般涉及到的案件越複雜,那麼所存在的起訴費用就會越多,所以,在處理時就可以多諮詢一下,這樣才能保障到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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