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打官司流程及費用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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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事訴訟打官司流程及費用是怎樣的?

民事訴訟打官司流程及費用是怎樣的?

1、打官司的流程

(1)先通過一審程序,原告遞交起訴書送達被告處。

(2)被告在收到起訴狀後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若未在有效時期內遞交答辯狀,也不影響審理。

(3)在開庭審理案件的前三天,法院應當及時通知當事人併發布公告。

(4)法庭在調查階段,根據原被告出示的書面證據、物證、視聽資料、證人證言等等,法院及時做勘驗筆錄,並宣讀鑑定結論。

(5)法庭辯論環節,由審判長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順序先後發表意見並進行答辯。

(6)最終法庭作出判決。如當事人不服第一審判決的,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可以向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二審程序流程基本與一審一致。

2、案件需要所需要的費用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十三條 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2)非財產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2)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3)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3)知識產權民事案件,沒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每件交納500元至1000元;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按照財產案件的標準交納。

(4)勞動爭議案件每件交納10元。

(5)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商標、專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納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納50元。

(6)當事人提出案件管轄權異議,異議不成立的,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在本條第(2)項、第(3)項、第(6)項規定的幅度內製定具體交納標準。

二、向法院起訴需要遵守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條 起訴形式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條 起訴狀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1)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繫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繫方式;

(2)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3)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4)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第一百二十二條 當事人起訴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糾紛,適宜調解的,先行調解,但當事人拒絕調解的除外。

任何有起訴需求的公民、單位,都需要先確定自己已經滿足起訴條件、並確定自己可以向法院提交證明自己滿足法定條件的材料,否則起訴請求極有可能並不會被法院受理。對於起訴請求已經被法院受理的情形,案件原告需要繳納起訴費、之後法院需要按照既定的程序審理糾紛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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