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夫妻是怎麼樣算分居的?

來源:法律科普站 2.32W

一、一般夫妻是怎麼樣算分居的?

一般夫妻是怎麼樣算分居的?

1、分居要具備——感情不和、分開居住、不履行夫妻間義務

目前法院認定的分居,就是指因夫妻感情不和,雙方分開居住,且互不履行夫妻之間的義務(包括性生活等)。雖然不在一起住了,但不是因為感情不和原因,而是因為其他原因。工作地點原因,或其他客觀原因的,不是法律意義上的分居。比如,一個工作在北京,一個工作在上海,現一方提出離婚,提出已分居了兩年,因為有工作地點的因素,法院很難認定構成婚姻法上的分居。

2、夫妻常年異地居住算不算法律意義上的分居

許多人不理解如果夫妻常年異地居住,算不算法律意義上的分居。當然不一定算法律上的同居。法律上的分居是以夫妻雙方因為感情不和而不存在性生活的共同居住,互相不履行夫妻義務為標誌。

3、同居不履行義務算不算法律意義上的分居

如果同住一套房,不在同一張牀睡,但感情不和,不履行夫妻間相互的義務,算不算法律意義上的分居?這種情況下法官在開庭時開庭時難以認定同居,例如一旦一方否認分牀睡,另一方不好舉證證明分牀事實或沒有性生活事實,因此不認定為分居

二、分居兩年能自動離婚嗎?

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夫妻離婚只能通過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進行。也就是説,離婚必須通過向民政局登記離婚或向法院起訴離婚的方式進行。

(一)協議離婚

如果夫妻雙方都願意離婚,並且也對子女的撫養問題、財產的分割問題達成了協議的話,那麼夫妻雙方就可以一起到男方或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二)訴訟離婚

如果夫妻雙方有一方不願意離婚,或者雙方對子女的撫養問題、財產的分割問題難以達成協議的話,那男方或女方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離婚,這就是訴訟離婚。

夫妻起訴離婚後,法院並不一定會作出准予雙方離婚的判決。這是因為訴訟離婚是有條件的,那就是夫妻感情確實已經破裂,經過法院調解難以複合。

綜合上面所説的,夫妻分居代表着雙方的感情已達到破裂的地步,只要雙方因感情不和沒有生活在一起,那麼就可以認定為雙方分居,一般在起訴離婚時是可以做為證據來進行使用,但分居也是需要有證據來進行證明,這樣才能達到解除婚姻的目的。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