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方出軌離婚家產怎麼分?
一、如果一方出軌離婚家產怎麼分?
1、離婚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應當照顧無過錯方的權益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民法典新增了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應按照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進行處理。這意味着,如果對方存在過錯行為,無過錯方完全可以主張分多財產,並且很大程度上能實現這一訴訟主張。因此可以説,出軌行為將能成為財產少分或不分的法定理由。
2、有其他重大過錯行為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這也意味着,即使不能證實對方有重婚或同居的行為,若對方有出軌、通姦、嫖娼、不正當交往等重大過錯行為,也能夠主張損害賠償,並實現這一目的。
二、認定第三者的證據有哪些
現有的離婚案件,近一半涉及到婚外情問題。
很多朋友為找不到對方有“第三者”的有效證據而心煩。
由於取證認定證據難,大多數婚外情離婚案能被認定的曲指可數,直接能證明婚外情的證據很難取證。
有的在向法院起訴時,為主張對方存在婚外情,通常只能拿到電話清單、通話記錄、短消息內容、相對親暱的照片、證人證言,甚至堵在門外等但這些證據都屬於間接證據,其證明力相對較小,一般法院不會因這些證據而認定對方有過錯。
在沒有直接證據支撐以及對方否認的情況下,都會被法庭否定。
所以要取證明“第三者”的證據就要找出關鍵的證據,否則花這麼多精力和金錢去取沒有實質意義的證據,是不合算的。
若是對方有第三者並同居,致使夫妻感情破裂的,當事人提起離婚時,可以要求離婚損害賠償。
這裏,證明對方“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證據就成為關鍵。
那麼這種證據可以是哪些形式,應怎樣取得呢?
常見的、比較易取的證據如下:
第一、對方親筆所寫的保證書等。
婚外情突然被自己的配偶知道,許多人出於害怕、悔過或者其他原因,可能會給對方寫下保證書等表示悔改,這是最容易取得,也具有很大的證明力的證據;
第二、若兩人的婚外情已經持續了很久,孩子有可能是最有力的證據。
當事人可以事先做一個親子鑑定,如果孩子不是親生,那就是“鐵證如山”了。但是同時需要注意,不要傷害到無辜的孩子;
第三、照片、錄音、錄像等。
現在大多數人都採用這種方式,甚至不惜僱傭調查公司、私人偵探去調查取證。
這類證據如果沒有通過剪輯,是可以作為定案依據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這類證據一定要採取合法的方式取得,否則將不被採納。
第四、雙方來往的書信、短信、電子郵件、通話記等。
此類證據因為易於偽造、滅失,效力上比較弱,因此短信、電子郵件等最好先予以公證再提交法院。
第五、朋友、鄰居、同事、家人的證人證言。
一般這些證人往往與雙方都有關係,不願出庭指證一方。
如果證人配合,也可能由於當事人與證人間往往關係比較親密,有親屬、利害關係,有可能不被採納。
第六、如果涉及到非法的兩性關係,可以採取報警的方式,警方的筆錄將會成為您強有力的證據;
第七、需要注意的是,上述證據並不是分離的,當事人應盡力收集對自己有利的證據,爭取形成一個證據鏈,這樣就能更好的被採信。
從上面看,關鍵是要認定過錯方,以及搜索證據。上面就是本站網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一些離婚後財產分割的處理方法。如果遇到什麼情況以及其他系列問題,建議諮詢本站網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