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每個月要給孩子多少錢撫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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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每個月要給孩子多少錢撫養費?

一、離婚每個月要給孩子多少錢撫養費?

夫妻離婚時,子女撫養費數額首先由雙方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一般按對方收入的20-30%確定撫養費數額,有收入的和沒有固定收入的支付的撫養費的比例是不一樣的,具體的如下:

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總收入的20%-30%的比例判決,對於在北京、上海、廣州、深圳等一線城市,具體數額原則掌握在800-2000元月。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養費的,比例可以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50%。

2、對於高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計算高於上述幅度的,可突破上述幅度,如無特殊情況,一般不超過3000元月。

3、對於低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計算低於上述的幅度的,如有較多其他財產的,可不按上述比例而按上述幅度判決,以維護子女的合法權益;如財產不多或無財產的,結合撫養人的撫養能力,可不按上述比例而低於上述幅度判決,以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4、對於無收入的。可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養費。如具有勞動能力的,原則上應支付子女撫養費,因撫養子女是父母的義務,不能因暫時無收入而免除其義務,應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後子女撫養費的負擔】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二、離婚後,對方不給撫養費怎麼辦

先和對方進行協商,在對方具備足夠經濟能力的情況下,可要求其一次性付清撫養費;如果雙方是協議離婚,一方有經濟能力但是拒絕支付撫養費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對方支付撫養費;一方有經濟能力拒絕支付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所以,離婚不給孩子撫養費時,解決的辦法包括夫妻雙方協商和上法院起訴。這是最主要的兩種途徑。

離婚每個月給孩子的撫養費是由對方的工資作為標準的,按照比例支付,雙方也可以協商一次性給付,如果是雙方就孩子的撫養費無法談攏的,可以起訴離婚,讓法院來判決撫養費的具體給付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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