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養幾年可以算事實收養

來源:法律科普站 2.05W
收養幾年可以算事實收養

撫養子女、孝敬老人本是我們每個人都應該去承擔的責任。但生活中不僅存在有些男女只能通過收養的方式才能為人父母的現象,還存在着有些子女不願贍養自己年邁雙親的事實。前者應該按照法定程序收養子女,而後者則應按照贍養法履行贍養父母的義務。若是不履行自己的義務,有嚴重的情節或者造成了嚴重後果的,那麼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收養幾年為事實收養

事實收養,是指未辦理一定的法律手續,而具有收養的實質內容所形成的收養關係,事實收養是一個複雜的社會問題,大量存在於現實生活當中。但是現行的收養法要求必須到民政局辦理收養手續才能成立收養關係,不承認事實收養為合法有效的收養。但是,在收養法頒佈實施之前,也就是1992年4月1日前發生的事實收養,只要符合一定的條件,可以形成收養關係。具體來講,事實收養應當符合以下幾個條件:(一)當事人之間以父母子女關係相待,(二)長期共同生活,(三)實際履行了父母子女間的權利義務,表現為父母對子女的撫養、照顧、保護、教育,子女對父母的贍養、扶助,相互之間的繼承等,(四)親友、羣眾或有關單位的認可。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