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況下可以可以解除收養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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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況下可以可以解除收養關係

哪些情況下可以可以解除收養關係

解除收養關係就是指對擬製的父母子女關係通過一定程序解除父母子女間權利義務關係的行為。由於收養關係的解除將會涉及到收養人、被收養人以及送養人的權利義務,因此,解除收養關係一定要符合一定的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收養關係:

1、收養人不履行撫養義務,有虐待、遺棄等侵害未成年子女合法權益行為的;

2、送養人行使對養父母子女關係的解除權的;

3、養父母與成年養子女關係惡化,無法共同生活的;

4、因養子女成年後,虐待、遺棄養父母的。

養子女年滿10週歲的應徵得本人同意。被收養人仍未成年的,收養人不得解除收養關係。但收、送養雙方協議解除的除外。

收養關係關係可以依法成立,也可以依法解除,屬於民事法律關係。解除收養關係的法定程序有兩種:

(一)、登記解除。

收養關係自收養人在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門部門登記成立,也可以在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登記解除。

在收養人與被收養人解除收養關係時,如果養子女未成年,應由收養人和送養人協議解除;如果養子女已滿十週歲以上,還要徵求養子女的意見;如果養 子女已經成年,應當由養父母和養子女雙方協議。

當事人達成協議後到收養人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登記,辦理解除收養關係手續。

(二)、判決解除。

收養關係人經協議不成,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提起訴訟的當事人可以是收養人,也可以是送養人,還可以是成年的被送養人。

無論用何種方式解除收養關係,都應在法律和行政法規許可的範圍內進行,同時應保護老人、婦女、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

希望小編整理的內容能夠讓大家瞭解清楚怎麼解除收養關係,歡迎大家瀏覽,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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