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子女撫養糾紛是應如何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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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子女撫養在同居關係解除的時候最容易產生糾紛,男方往往是不負責的一方,有的甚至父母雙方都丟棄孩子,如果通過起訴維權,很多人不知怎麼起訴,害怕起訴法院不管,其實大可不必擔心,同居因子女撫養髮生糾紛的,生父/生母可以以自己的名義起訴。

同居子女撫養糾紛是應如何起訴

1、生父或者生母以自己的名義起訴撫養費糾紛的案件:

即由未成年子女的父母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通過訴訟途徑解決。這類案件父母雙方是案件的當事人,只能由父母中的一方提起訴訟,而不應該以子女的名義提起訴訟。因為撫養教育子女是每個父母應盡的法律義務,即使雙方離婚後也不例外。由父母雙方來做案件的當事人,正是體現了父母雙方共同撫養教育子女的這種精神。若以子女的名義起訴,要求另一方給付撫養費,則不能體現這種父母對子女共同的撫養義務。所以應該且只能由父或母一方以自己的名義對對方提出訴訟,才符合法律規定。

2、以子女的名義起訴的撫養費糾紛案件:

即由未成年子女向父母一方或雙方提出額外的合理的撫養費請求。這類案件由父母雙方協商或法院判決確定的撫養費無法滿足或維持子女正常的生活、學習需要,或因重大疾病等而需要額外支出費用的前提下,此時糾紛的雙方應為子女和父母,因為之前父母雙方關於撫養費的協商或法院的判決,是就撫養子女的費用進行劃分,其效力僅對父母雙方有約束力,均不對子女有約束力。當協商或判決的數額不足時,子女當然有權利要求父母承擔增加的撫養費,故此時應以子女的名義提起訴訟。

通過以上可知,父母雙方在沒有通過協商或者法院判決就子女撫養費落實事宜進行確定的情況下,父或者母一方可以自己名義作為原告主體,向對方提出子女撫養費的請求;如父母雙方已經通過協商或者法院判決就子女撫養費落實事宜進行了確定的情況下;這時,子女作為原告主體,向父母一方或者雙方提出子女撫養費變更的請求,父母一方是不能作為原告主體資格的。

一般情形下我們建議同居雙方通過協商解決非婚生子撫養問題,如果想通過訴訟的方式解決,自己對於撫養費的確定,起訴狀的書寫有困難的可以向專業的同居子女律師求助,必要時可以由律師代為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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