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離婚怎樣寫重婚起訴狀
一、想離婚怎樣寫重婚起訴狀
自訴人(寫明基本情況):
被告人(寫明基本情況):
案由:重婚罪
訴訟請求:被告人——犯重婚罪,請求人民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58條之規定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責任。
事實與理由:
自訴人與被告人——於——年——月——日結婚,——年——月——日生一子——。初時,兩人感情較好,但自1999年開始,兩人感情逐漸談漠。
被告人於——年開始與——非法同居,兩人於——年——月——日生私生子——,——於——年——月——日生下私生子。為一無職業的家庭婦女,——年來一直由被告養。——還為——購買了——房供自己與——及三個子女居住。與對外以夫妻相稱。
在私生子女入讀——,——對外宣稱——和——的父親是——,母親是——。兩小孩稱——為爸爸。
年——月——日下午——點,自訴人去——處找——,被——傷。——綜上所述,被告人——有配偶而與他人以夫婦的名義同居,其行為已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58條的規定,構成重婚罪,應當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特向貴院起訴,請依法判處。
此致
人民法院
自訴人:
年—月—日
二、重婚罪最高判幾年
《婚姻法》第45條規定,對重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自訴;公安機關應當依法偵查,人民檢察院應當依法提起公訴。
根據有關司法解釋,有配偶的人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仍應按重婚定罪處罰。
《刑法》第258條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即有配偶而重婚或明知對方有配偶而故意重婚者,應承擔重婚罪的刑事責任。
不知對方已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不構成重婚罪,僅承擔重婚的民事責任。
《刑法》第259條規定: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同居或者結婚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可以看出,構成一般重婚罪的,最高判處2年有期徒刑,明知對方是軍人而構成重婚的,最高判處3年有期徒刑。
三、收集重婚罪證據的技巧
1、可以暗訪居住生活的場所
認定重婚最重要的一點是與他人同居生活,因此同居的地點是非常重要的,只有找到了同居生活的場所才能有進一步的婚姻調查取證。
2、從行為人鄰居着手準備
確定重婚者是否真的重婚,還要看他是否以夫妻名義與他人同居生活,而這些情況需要無利益第三人加以佐證,譬如行為人生活場所附近同時與其又經常有來往的人。
3、從婚姻登記處查詢婚外情一方的婚姻情況
如果有登記結婚的,可以請求民政部門的工作人員配合,調取重婚的證據。
4、報警
根據刑訴法司法解釋的相關規定,重婚案可由被害人提出自訴,也可由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
現在法院的做法是一般的是如果自訴人有證據證明重婚的事實,法院直接按自訴立案。如果自訴人的證據不足,法院不立自訴案件。由受害人請求公安機關偵察,然後由檢察院提起公訴。
5、委託律師協助取證
在這裏跟大家説一下,雙方住一起並不是重婚罪,這個是出軌,是道德上的問題,不構成犯罪行為;但是如果在沒有離婚的情況下跟別人第二次結婚或者跟別人以夫妻的名義生活在一起,這個是已經給社會帶來嚴重影響,構成犯罪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