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判定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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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婚判定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重婚判定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1、與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又登記結婚而重婚,也即兩個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登記結婚,有重婚者欺騙婚姻登記機關而領取結婚證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記機關工作人員互相串通作弊領取結婚證的。

2、與原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沒有登記確以夫妻關係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為先法律婚後事實婚型。

3、與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記結婚,但與配偶和他人曾先後或同時以夫妻關係同居而重婚,此即兩個事實婚的重婚。

4、與原配偶未登記而確以夫妻關係共同生活,後又與他人登結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實婚後法律婚型。

5、沒有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已登記結婚或以夫妻關係同居而重婚。

二、無效婚姻的情形

《婚姻法》第十條規定: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的;

(三)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後尚未治癒的;

(四)未到法定婚齡的。對於符合上述無效婚姻情形的,一方當事人或者利害關係人可以起訴至法院要求確認婚姻關係無效。無效的婚姻,自始無效。

三、不認罪可以判刑嗎?

犯罪行為人不認罪的,同樣可以定罪量刑。《刑事訴訟法》

第四十六條 對一切案件的判處都要重證據,重調查研究,不輕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沒有其他證據的,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沒有被告人供述,證據充分確實的,可以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

總之,在重婚的案件當中,多段事實婚姻關係也屬於犯罪,現在年輕人應該能將談戀愛跟婚姻生活區分的特別清楚,在沒有結婚的情況下,彼此不負有夫妻之間的責任跟義務,但只要已經結婚,婚姻關係也是嚴格受到法律制度約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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