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房產自書遺囑的規定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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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老人房產自書遺囑的規定是什麼?

老人房產自書遺囑的規定是什麼?

老人房產自書遺囑的規定是沒有,我在法庭當中所規定的內容是有效的,具體申請的條件包括老年人必須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其次就是內容也是真實的表達,並且註明年月日。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如果沒有遺囑那麼應當按照法定繼承辦理繼承事宜。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自書遺囑可按照程序規定是什麼?

(1)遺囑人書寫遺囑內容。遺囑人應親自書寫遺囑全文,這樣既可以真實表達遺囑人的意志,又可防止他人偽造、篡改、添加遺囑內容。

的效力有一定的影響,如不同書面遺囑內容相矛盾時,應以時間在後的書面遺囑為準。同時,訂立遺囑的時間有時也可證明遺囑內容的真偽。

(3)遺囑人親筆簽名。

(4)自書遺囑中如需塗改、增刪,應當在塗改、增刪內容的旁邊註明塗改、增刪的字數,且應在塗改、增刪處另行簽名。公民在遺書中涉及死後個人財產處分的內容,確為死者真實意思表示,有人簽名並註明了年、月、日,又無相反證據的,可按自書遺囑對待。

三、自書遺囑特徵是什麼?

1、遺囑是單方法律行為,即遺囑是基於遺囑人單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發生預期法律後果的法律行為。

2、遺囑人必須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限制行為能力人和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不具有遺囑能力,不能設立遺囑。

3、設立遺囑不能進行代理。遺囑的內容必須是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應由遺囑人本人親自作出,不能由他人代理。如是代書遺囑,也必須由本人在遺囑上簽名,並要有兩 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

4、急情況下,才能採用口頭形式,而且要求有兩個以上的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後, 遺囑人能夠以書面形式或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口頭遺囑因此失效。

自書遺囑和委託他人代為書寫的遺囑存在的不同點,主要就是書寫的內容主體不同。自書遺囑一般情況下必須全文內容都是當事人進行書寫。並且在最後也需要當事人自己進行簽字,委託他人代為書寫的遺囑,要想發生效力還需要有見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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