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繼承後再賣税率是多少?

來源:法律科普站 1.63W

繼承的房產,任何時間再出售,均需要繳納20%個人所有税。

房產繼承後再賣税率是多少?

1、繼承權公證費用;繼承權公證費按照繼承人所繼承的房地產的評估價的2%來收取,最低不低於200元。

2、房地產價值評估費用;根據滬價房(1996)第088號文評估費用根據房地產價值的高低不同採用差額定律累進方式來計算,房地產價格總額(萬元)累進計費率‰100以下(含100)5101以上至1000部分2.51001以上至2000部分1.52001以上至5000部分0.85001以上至8000部分0.48001以上至10000部分0.210000以上部分0.1。

3、房地產繼承過户税費。由房屋評估價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記費、5元的權證印花税組成。1)繼承(直系親屬):(不納入限購)營業税:證過5年可免徵(未滿可在檔案館調前證是否過5年)未過5年:估價×5.6%個税:證過5年且唯一住房可免徵(未滿可在檔案館調前證是否過5年)未過5年估價×1%2)遺贈(非直系親屬):(納入限購)營業税:證過5年可免徵未過5年估價×5.6%。

個税:證過5年且唯一住房可免徵未過5年估[2]價×1%説明:繼承房產過户的權屬來源如果寫為“繼承、贈與”的是按贈與的方法計税。

1、 《國家税務總局關於加強房地產交易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税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中第二項規定:受贈人取得贈與人無償贈與的不動產後,再次轉讓該項不動產的,在繳納個人所得税時,以財產轉讓收入減除受贈、轉讓住房過程中繳納的税金及有關合理費用後的餘額為應納税所得額,按20%的適用税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税。

2、繼承房產,以繼承前原房產證上登記時間為準,滿二年再出售,免徵營業税。

《國家税務總局關於房地產税收政策執行中幾個具體問題的通知》中第四項規定:個人將通過受贈、繼承、離婚財產分割等非購買形式取得的住房對外銷售的行為,也適用《通知》的有關規定。

其購房時間按發生受贈、繼承、離婚財產分割行為前的購房時間確定,其購房價格按發生受贈、繼承、離婚財產分割行為前的購房原價確定。

個人需持其通過受贈、繼承、離婚財產分割等非購買形式取得住房的合法、有效法律證明文書,到地方税務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3、其他税項,按二手房買賣規定徵收:

(1)契税:普通住宅契税計算方法:90平米以下——首套1%,二套3%;90-140平米——首套1.5%,二套3%。

(2)土地增值税:税率:5%(無法提供完全票據按金額的5%)。

(3)城建税、教育附加税和地方附加税法:城建税:營業税的7%;二手房交易教育費附加税:營業税的3%。二手房交易地方附加税:依各地方而定。

首先在我國進行繼承,無論是否將房屋進行買賣出去,都需要繳納一定的個人所得税。然後如果需要進行賣出的話,需要繳納一定的契税和土地增值税,以及城建税和教育附加税和地方附加税。契税一般是在房屋價值的3%左右,而土地税是在房屋價值的5%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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