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繼承有什麼特徵

來源:法律科普站 2.25W

轉繼承,是指繼承人在繼承開始後實際接受遺產前死亡,該繼承人的法定繼承人代其實際接受其有權繼承的遺產。轉繼承人就是實際接受遺產的死亡繼承人的繼承人。

轉繼承有什麼特徵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五十二條規定“繼承開始後,繼承人沒有表示放棄繼承權,並於遣產分割前死亡,其繼承遺產的權利轉移給他的合法繼承人”和第五十三條規定“繼承開始後,受贈人表示接受遺贈,並於遺產分割前死亡的,其接受遺贈的權利移轉給他的繼承人”的規定,轉繼承有以下的特徵:

第一、只有在被繼承人死亡之後,遺產分割之前,繼承人也相繼死亡,才發生轉繼承;

第二、只有繼承人在前述的時間內死亡而未實際取得遺產,而不是放棄繼承權;

第三、只能由繼承人的法定繼承人直接分割被繼承人的遺產;

第四、轉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其被轉繼承人應得的遣產份額;

第五、轉繼承人可以是被繼承人的直系血親,也可以是被繼承人的其他法定繼承人。

轉繼承的效力

第一、在具備轉繼承的條件,適用轉繼承時,轉繼承人繼承被轉繼承人應繼的遺產。

在法定繼承中,轉繼承人應繼承的為被繼承人的應繼份額;若被轉繼承為遺囑繼承人,則其依合法遺囑應繼承的遺產由轉繼承人承受。轉繼承又稱再繼承,連續繼承、第二次繼承。是指繼承人在繼承開始後,遺產分割之前死亡,其應繼承的遺產轉由他的合法繼承人來繼承的制度。實際接受遺產已死亡的繼承人的合法繼承人稱為轉繼承人,已死亡的繼承人稱為被轉繼承人。轉繼承是繼承遺產權利的轉移,只不過是繼承開始後,繼承人尚未取得遺產或接受遺產,就已去世,其應繼承的遺產轉歸自己的繼承人繼承,因此,實際上是兩個繼承連續發生,一併處理。

第二、我國《繼承法》沒有明確規定轉繼承製度,但繼承法第25條規定繼承開始後,遺產分割前,繼承人沒有表示放棄的,就視為接受繼承。《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52條規定“繼承開始後,繼承人沒有表示放棄繼承,並於遺產分割前死亡的,其繼承遺產的權利轉移給他的合法繼承人。”據此,轉繼承製度實際上在我國已得到確認。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