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離婚以後雙胞胎的另一方有繼承權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2.52W

父母離婚以後雙胞胎的另一方有繼承權嗎

我們都知道,結婚以後夫妻雙方接下來的下一步就是生兒育女了。一但幸運之神降臨到某對夫妻的頭上,還可能給他們賜予一對雙胞胎兒女,但是,如果雙胞胎兒女涉及父母離婚、父母去世繼而產生的繼承權問題,那麼該怎麼樣處理呢?

針對這個問題,我們先來進行一下假設,假設丈夫甲和妻子乙結婚了,婚後雙方開始了幸福美滿的婚姻生活,繼而誕下了丙和丁兩位雙胞胎兄弟。可是天有不測之風雲,丈夫甲和妻子乙在幾年以後離婚了,按照夫妻雙方協議,兒子丙跟隨丈夫甲生活,兒子丁跟隨妻子乙生活。甲乙丙丁四位主角又開始了漫長的人生之旅,丈夫甲和妻子乙均沒有再婚。但上天再次對這幾位主角給予了不幸,二十年以後,丈夫甲因病身亡,留下了100萬遺產,那麼這筆遺產該怎麼進行分配呢?我們來捋一捋:

首先,根據我國現行的法律法規規定,丈夫和妻子離婚以後,兒子或者女兒的繼承權是不因為離婚而會受到影響的。簡單話的來説,針對上面我們所作出的假設,丈夫甲和丙丁或者妻子乙和丙丁之間,不論甲乙在離婚以後,子女丙丁跟隨哪一方生活,都不影響他們兩個人繼承父母甲乙的繼承權。而且無論怎麼分配,丙丁的繼承權是一樣的。但是因為已經離婚的時候已經進行過一次財產分配了,所以甲的妻子乙是沒有繼承權的。

那麼根據上面的法律法規規定,我們嘗試一下對這100萬的遺產進行分配。由於我們現在規定了丈夫甲的子女丙丁都是在世的,那麼我們只需要分三種情況,具體是這樣子的:

情況1:丈夫甲的父母均健在,那麼甲在死亡之後,第一順位繼承人就有4個人,分別是甲的爸爸、甲的媽媽和丙丁二人,那麼這100萬就分成4份,每個人分25萬元。

情況2:如果甲的父母死了其中一個,那麼在甲死亡之後,第一順位繼承人就只有3個人,分別是丙丁二人和甲還在世的父親或者母親,那麼這100萬就會分成3份,每個人分33.333萬元,反正就是平均分配。

情況3:如果甲的父母在甲死亡的時候已經全部死亡了,那麼在甲死亡之後,第一順位繼承人就只有丙丁二人了。那麼這100萬就將會分成2份,丙和丁每個人分50萬元。

當然,上面這些情況都僅僅使我們所作的假設而已,雙胞胎的誕生是美妙的事情,沒有人希望在生完雙胞胎以後還要以離婚收場,更加對每一位父母的過時而感到難過。上面的假設也是比較簡單的分配方法,在實際的遺產繼承、分配中,我們還會遇到很多的實際問題,例如第一順位繼承人在遺產分配還沒完成的時候就已經去世,那麼繼承該如何繼續等更深入的問題。這時候我們可能就要諮詢當地的法律機構或者身邊的法務專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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