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離婚孩子判給女方還有繼承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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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父母離婚孩子判給女方還有繼承權嗎?

父母離婚孩子判給女方還有繼承權嗎

有,離婚後子女有繼承權,親生父母子女之間,不論離婚的父母是否扶養他的子女,均不影響其子女的繼承權。子女的繼承權是緣於與其親生父母的血親關係,而父母離婚只是解除了父母的夫妻關係,並改變不了子女與父母間的血親關係,他們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也同樣未改變,因此父母離婚不影響子女對親生父母的繼承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一順序的法定繼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都擁有相等繼承權,繼承被繼承人等份額的遺產

如果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可以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跟被繼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想有相同的繼承權。

二、子女失去繼承權的原因有哪些?

第一,故意殺害被繼承人的

第二,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的

第三,遺棄被繼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的。

第四,偽造、篡改或者銷燬遺囑,情節嚴重的

三、孩子判給女方後變更撫養權的條件有哪些?

《關於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意見》第16條規定,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權,有下列條件之一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行為的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響的。

3、十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的。

4、有其它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就算離婚的時候把撫養權判給男方了,對於女方的遺產,子女仍然是有繼承權的,但是在子女已經成年以後,並且也有獨立生活能力的情況下,父母可以按個人意願把遺產分配給除子女以外的其他人。而且第一順序繼承人除了子女,還有現任配偶和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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