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喪葬費算不算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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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喪葬費算不算遺產?

一、死亡喪葬費算不算遺產?

1、喪葬費都是死者去世後單位給付的,並且都是給付死者家屬的,不是死者生前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因此,喪葬費不是個人財產,不屬於遺產的範圍。

2、喪葬費是指侵害自然人的生命權致使受害人死亡的,受害人的親屬對死亡的受害人進行安葬所產生的喪葬費用的支出。一般用於逝者服裝、整容、遺體存放、運送、告別儀式、火化、骨灰盒、骨灰存放等,這明顯是一種財產損失,對此種損失賠償義務人應當進行賠償。

3、喪葬費實質是對死者親屬的一種補助,享有分割撫卹金及喪葬費的人應該是死者的近親屬即死者的父母、配偶及子女,還有就是依靠死者扶養的人。因此,對撫卹金及喪葬費進行分割,不能像分割遺產一樣,採取均等分割的方法,而應優先照顧死者生前對其進行扶養並喪失生活來源的近親屬。

二、遺產繼承的範圍具體是哪些?

根據《民法典》(2021.01.01生效)的有關規定,遺產必須符合三個特徵:第一,必須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財產;第二,必須是公民個人所有的財產;第三,必須是合法財產。這三個條件必須同時具備,才能成為遺產。遺產包括以下幾項:

1、公民的合法收入。如,工資、獎金、存款利息、從事合法經營的收入、繼承或接受贈予所得的財產。

2、公民的房屋、儲蓄、生活用品。

3、公民的樹木、牲畜和家禽。樹木,主要指公民在宅基地上自種的樹木和自留山上種的樹木。

4、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公民的文物一般指公民自己收藏的書畫、古玩、藝術品等。如果上述文物之中有特別珍貴的文物,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的有關規定處理。

5、法律允許公民個人所有的生產資料。如農村承包專業户的汽車、拖拉機、加工機具等。城市個體經營者、華僑和港、澳、台同胞在內地投資所擁有的各類生產資料。

6、公民的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即基於公民的著作被出版而獲得的稿費、獎金,或者因發明被利用而取得的專利轉讓費和專利使用費等。

7、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如公民的國庫券、債券、股票等有價證券,復員、轉業軍人的復員費、轉業費,公民的離退休金、養老金等。

遺產必須是要滿足一定的條件的,並非是所有的民事主體生前的收入受屬於遺產。故此必須要結合相關的規定,瞭解死者的遺產範圍之後,才可以開始遺產的繼承手續。根據遺產的性質,以及分析喪葬費獲得的緣由,可以知道喪葬費是不可以發生遺產繼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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