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法規定自書遺囑沒公證沒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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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法規定自書遺囑沒公證沒效嗎

一、民法典規定自書遺囑沒公證沒效嗎?

自書遺囑沒公證也是有效的,自書遺囑不需要公證,自書遺囑屬於遺囑中的特殊形式,《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條2款規定:“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根據這項規定,自書遺囑的要求是:

1、須由遺囑人親筆書寫遺囑內容並簽名;

2、須由遺囑人親自用筆書寫遺囑全文;

3、必須註明年、月、日,三項缺一不可。

自書遺囑並不需要見證人。但是,打印出遺囑只是簽名,註明年、月、日,其 效力是有爭議的,看具體情況而定,如果有相反證據證明該打印的遺囑並非本人真是意思表示,很可能被認定為無效遺囑。

二、立遺囑的注意事項

1、並非每位老人都需要訂立遺囑。我國法律規定,配偶子女父母為第一順序繼承人、祖父母外租父母兄弟姐妹為第二順序繼承人,如果老年人對自己過世後的遺產分配沒有特別的意願,那麼就不需要訂立遺囑,遺產會按照法律的規定按照法定繼承順序分配。

2、遺囑的內容應該合法而詳細。老年人只能在遺囑中約定自己的財產的繼承,涉及別人的財產的部分是無效的,遺囑沒有涉及的老年人財產在老年人過世以後會按照法律規定由法定繼承人繼承。需要注意的還有,老年人在訂立遺囑是應該注意給自己在世時撫養的無生活能力人留下必要的生活保障。

3、訂立遺囑應該考慮周全不可盲目衝動。訂立遺囑對老年人自己和遺產繼承人都會產生很大的影響,所以老年人在訂立遺囑時,應該客觀的評價遺囑繼承人,不能因為和子女一時賭氣或者盲目的聽信他人而訂立遺囑。一些老人因為和某個子女的一時口角而剝奪了其繼承權,事後又後悔不已再次更改遺囑,這樣既傷害了和子女的感情也浪費了時間和精力。

4、選擇合適的遺囑形式訂立合法有效的遺囑。遺囑的形式有口頭遺囑、自書遺囑、代書遺囑、見證遺囑、公證遺囑、錄音錄像遺囑等。其中律師見證遺囑和公證遺囑是比較專業和可靠的形式。需要注意的是公證遺囑的撤銷需要再次公證才能生效。

5、老年人還可以訂立遺贈扶養協議。為了使老年人老有所依也為了在過世後給照顧自己的人補償,老年人可以訂立遺贈撫養協議,規定在自己過世後,自己的財產由按照協議約定照顧自己的子女、外人或者機構繼承。

6、妥善管理遺囑。當老年人在世時遺囑外泄往往引起家庭矛盾,而在老年人過世時遺囑丟失或遭人惡意損害又違反老年人意願,所以應該謹慎妥善的保管遺囑。可以指定信任的人保管遺囑,也可以選擇公證遺囑和律師見證遺囑,這樣公證處和律所都有存檔,以備查證。

引發遺產繼承糾紛的原因是多樣化的,其實,自書遺囑是最簡單的立遺囑的方法,部分自書遺囑被判定為無效的原因並不是沒有公證書,可能是當事人忽略了在自書遺囑當中標明時間,或者自己陳述,讓其他人代寫,當然,這些遺囑可以通過其他方法來推定是否有效,但肯定不是自書遺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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