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棄繼承權聲明書家屬是總寫還是分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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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放棄繼承權聲明書家屬是總寫還是分寫?

放棄繼承權聲明書家屬是總寫還是分寫?

1、放棄繼承權聲明書家屬可以總寫、也可以分寫,只要能夠從聲明書之中看出是自願放棄的遺產繼承資格即可。

2、一般來説,放棄遺產繼承聲明書聲需要寫明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出生年月、住址、被繼承人於死亡時間、本人的鄭重聲明、繼承法的相關規定及具體繼承的條件以及本人的鄭重聲明和聲明時間。

3、放棄繼承權的注意事項

(1)放棄繼承的表示必須在繼承開始以後做出。因為於繼承開始前,繼承人並不享有可以處分的主觀權利,僅享有客觀權利,而客觀權利僅是一種資格,是不得拋棄的。

(2)放棄繼承的表示應當在遺產分割前做出。因為遺產分割之後,遺產已轉化為繼承人的個人財產,這時,繼承人即使放棄所得遺產,放棄的也已經不是繼承權,而是個人財產的所有權。

(3)繼承人放棄繼承權是一種單方法律行為,無需徵求任何人的同意或認可,均有放棄繼承權的自由。但是,如果繼承人放棄繼承權會損害第三人利益的,則繼承人不得放棄繼承權。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中明確規定,繼承人因放棄繼承權,致其不能履行法定義務的,放棄繼承權的行為無效。

二、放棄繼承權聲明書範文

放棄繼承權聲明書

聲明人:_________,男/女,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身份證號:_________。

聲明人是_________、_________的子女,系他們的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我的父親_________於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去世,我的母親_________於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去世,他們生前均無遺囑,也未與他人簽訂遺贈扶養協議,他們是原配夫妻,生前共有5個孩子,分別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他們去世後遺留有下列財產:坐落於____幢____單元____號的房產(房產證編號:____________)

上述房產是我父母的夫妻共同財產,未曾分割,他們各自在上述房產中的產權份額是他們各自的遺產。因他們生前無遺囑,也未與他人簽訂遺贈扶養協議,我作為他們的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依法有權繼承他們的上述遺產,現在我經過慎重考慮自願聲明如下:

1、我自願放棄對我父母遺留的上述遺產的繼承權;

2、放棄繼承權系我本人自願,我清楚放棄繼承權產生的法律後果。

聲明人: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日

公民在依據遺囑、或者是法定繼承的規定獲得了繼承權之後,若是想要放棄繼承遺產的資格,在實施放棄行為之前,需要先確定自己書寫放棄聲明之後,是否會損害到他人的財產權益。若是會損害他人權益的,則不能放棄繼承的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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