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繼承公證怎麼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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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產繼承公證怎麼辦理?

房產繼承公證怎麼辦理?

繼承權公證是公證機關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依法確認當事人是否享有遺產繼承權的證明活動。當事人申請辦理繼承權公證,應當到有管轄權的公證處提出申請。如果若干個當事人申請辦理繼承同一被繼承人的遺產,應當共同到公證處提出申請。

申請時,當事人應遞交公證申請書,同時提交下列證件和材料:

1、當事人的身份證明,如工作證、身份證、户口簿等。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如有關醫院出具的死亡證明書、屍體火化證明書、或有關派出所出具的註銷户口證明,如果被繼承人是被宣告死亡的人,當事人應提交人民法院關於宣告死亡判決書。

2、被繼承人所留遺產的產權證明,房產所有權證書,被繼承人生前立有遺囑的,當事人應提交遺囑原件。當事人與被繼承人關係的證明代位繼承人申辦公證的,還應提供繼承人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證明以及本人與繼承人關係的證明。

二、遺產繼承的順序是怎樣的?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能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在遺產繼承中,被繼承人立有遺囑將其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或者在遺囑中明確將其個人財產贈給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的,應遵照該遺囑執行。

繼承順序的明確為遺產的有序分割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時還應注意的是,在遺產的分割中,應堅持男女平等,養老育幼、照顧病殘,以及互諒互讓、團結和睦的原則。即便是立有遺囑的情況下,也應當對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以及保留胎兒的繼承份額。

綜上所述,在無遺囑的情況下,子女如果想繼承房產,應當先去辦一個繼承公證的手續。所需的材料有幾類,身份證明、房產證明、親屬關係證明和被繼承人死亡證明等。公證處會收取一筆費用,然後審核材料,無誤的話出具房產繼承公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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