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聾啞殘疾人怎麼立遺囑

來源:法律科普站 1.91W

一、作為聾啞殘疾人怎麼立遺囑?

作為聾啞殘疾人怎麼立遺囑

(一)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

(二)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註明年、月、日,並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

(三)公證遺囑

二、遺囑生效的基本條件有哪些?

1、立遺囑人必須具有立遺囑能力。

2、遺囑內容必須是立遺囑人的真實意思的表示。

3、遺囑處分的遺產只能是個人合法所有的財產,處分其他財產無效。

4、遺囑中不得取消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的繼承權。

三、遺囑中應該包括的內容有哪些?

在遺囑當中處理財產的佔絕大多數,這類遺囑一般沒有統一的格式,但在實踐中,它的一般寫法是:

(1)立遺囑的目的,即處理財產的意思表示,應首先寫明:“我立本遺囑,對我所有的財產,作如下處理:”

(2)對財產的具體處理,應寫明財產的名稱,數量及其所在地,遺留給何人,具體寫明由哪一個繼承哪些財產,也可按財產寫明。

(3)遺囑人的要求和遺囑書的處置。

(4)立遺囑人、證明人、代筆人簽名蓋章,並寫明立遺囑的時間、地點等。由於立遺囑人的具體情況不同,遺囑的寫法不一定拘於以上格式,但必須是有效的才有法律效力。

四、遺囑無效的情形有哪些?

1、因違背遺囑人真實意願導致的無效;

2、因遺囑人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導致的無效;

3、因對不屬於自己財產的處分導致的無效;

4、因違反強制性法律規定會導致無效;

5、因形式要件欠缺導致無效。”

對於殘疾人來講,只要不是智力殘疾,以哪種方法立遺囑應該由當事人自己做決定。比如聾啞人自己寫的遺囑,肯定不會因為立遺囑人是聾啞人所以就判定這份遺囑無效。聾啞殘疾人在遺囑中也可以按照個人的意願去分配本人財產的繼承方案。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