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生子女父母如何自立遺囑
一、獨生子女父母如何自立遺囑?
自書遺囑範本
立遺囑人:姓名、性別、出生日期、民族、工作單位、住所。
我患有××××病症,身體隨時可能發生意外,故特立此遺囑,表明我對自己所有的財產在去世之後的處理意願。
我和我妻共有財產如下:
1、房產一套,座落於某市某街某號的×平方房產×處(評估值××萬元);
2、汽車兩輛,車牌號分別……;
3、股票××,分別為××、××、××,各××股(去世當日市值××萬元);
4、銀行存款××元,存於××銀行××支行××分理處(儲蓄所),帳號為:……;
5、傢俱及家用電器,……(列舉並註明產品品牌、規格等),價值共計××萬元。
7、……
留有債務如下:
1、欠××(債權人姓名)××萬元,到期日為×年×月×日;
2、……
現對歸我所有的份額,作出如下處理:
1、房產由××、××繼承。
2、汽車由××繼承。
3、股票由××繼承。
4、傢俱及家用電器由××繼承。
5、存款歸還我對××的債務後,剩餘部分由××繼承。
6、骨灰由××負責保管。
7、……
遺囑由××執行,性別、出生日期、民族、住所。
立遺囑人簽字:×××
××年×月×日
二、自書遺囑生效要件是什麼?
1、須由遺囑人親筆書寫遺囑內容並簽名;
2、須由遺囑人親自用筆書寫遺囑全文;
3、必須註明年、月、日,三項缺一不可。
自書遺囑並不需要見證人。但是,打印出遺囑只是簽名,註明年、月、日,其 效力是有爭議的,看具體情況而定,如果有相反證據證明該打印的遺囑並非本人真是意思表示,很可能被認定為無效遺囑。
因此,自書遺囑最好是能夠自己書寫,有個人的筆跡為證。
除此之外,遺囑有效還有以下要求:
1、立遺囑人必須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
2、遺囑必須是立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受脅迫欺詐所立遺囑以及被篡改、偽造的遺囑無效。
4、遺囑應為缺乏勞動能力而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
父母決定自己寫遺囑的話,獨生子女是無權干預的,當然了,如果沒有立遺囑,那麼在父親或母親去世以後,遺產也不是由子女一個人繼承的,因為第一順序繼承人是配偶、子女和父母的父母。對於父母在遺囑中沒有把遺產留給獨生子女的,遺囑也是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