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直系親屬遺囑繼承房產税費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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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非直系親屬遺囑繼承房產税費是什麼?

非直系親屬遺囑繼承房產税費是什麼?

非直系親屬遺囑繼承房產需要繳納三項税費,分別是:

1、增值税不滿兩年的房子要全額徵收增值税,滿兩年的房子但是非普通住宅採取差額徵收的方式知。

2、契税計算公式如下:契税=(指導價-增值税)3%。

3、個人所得税分為兩種情況,第一種,如果是滿五唯一,則免徵個税,第二種,如果不滿五年或滿五不唯一,需要按照差額20%的比例徵收個税。差額的計算方式:指導價扣除原價、原契税、附加税道和裝修費等。

二、遺產的繼承順序

遺產繼承順序,是指被繼承人死亡後,繼承人繼承遺產的先後秩序。《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能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條還規定,“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在遺產繼承中,被繼承人立有遺囑將其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或者在遺囑中明確將其個人財產贈給國家、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的,應遵照該遺囑執行。此外,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條之規定,立有遺囑的遺產繼承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遺產中的有關部分按照法定繼承辦理:

(一)遺囑繼承人放棄繼承或者受遺贈人放棄受遺贈的;

(二)遺囑繼承人喪失繼承權的;

(三)遺囑繼承人、受遺贈人先於遺囑人死亡的;

(四)遺囑無效部分所涉及的遺產;

(五)遺囑未處分的遺產。

繼承順序的明確為遺產的有序分割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時還應注意的是,在遺產的分割中,應堅持男女平等,養老育幼、照顧病殘,以及互諒互讓、團結和睦的原則。即便是立有遺囑的情況下,也應當對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以及保留胎兒的繼承份額。

對於房產的繼承是需要根據遺囑繼承或者法定繼承的實際情況來進行處理的,但涉及到相關税費的計算上,是需要根據實際的遺囑內容來進行處理的,如果涉及到屬於贈予行為的,那麼是不需要支付相關標準的税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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