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嫁的女兒有繼承權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3.14W

出嫁的女兒有繼承權嗎?

在大部分中國人的眼裏,只要女兒出嫁了,那麼就是別人家的了,從這點上其實也能理解為什麼在我國重男輕女思想會那麼嚴重了。民間也有這樣一句話:養兒防老。因此很多時候對女兒都是不好的,那麼一般情況下出嫁的女兒有繼承權嗎?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出嫁的女兒有繼承權嗎

按照“男女平等”的原則,無論兒子還是女兒,不論已婚、未婚,在繼承父母遺產時,都享有平等的權利。女兒為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的,在處理已經出嫁的女兒的繼承權時應注意以下問題:

(1)確認已出嫁女兒對父母的遺產享有法定繼承權,但在確定其應分得遺產的份額時,應考慮該女兒對父母所盡義務的多少。

(2)女兒出嫁時,父母送給女兒的陪嫁或嫁粧屬於贈與行為,不能衝抵其對父母遺產的繼承份額。

(3)父母已死亡多年,遺產已經被其他繼承人分割完畢後,已經出嫁多年的女兒再回家要求繼承父母遺產的,如果根據法律規定,出嫁女兒的請求已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的,其繼承權則不受法律保護。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二、兒媳有繼承公婆財產的權利嗎

一般而言,媳婦不能作為法定第一順位繼承人繼承公公、婆婆的房產或財產,但是喪偶媳婦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除外。法律之所以這樣規定,其根本目的在於保護私有財產的穩定性。在繼承中子女的繼承權要優於配偶的繼承權,這其中的原因是,子女與被繼承人之間存在血緣關係,而配偶之間不存在血緣關係,其繼承權是以婚姻為基礎的,婚姻關係不像血緣關係那樣永生存在。這一點可以從代位繼承的規定中得驗證。

一般而言,可以以以下原因請求繼承:

1、以有困難需要得到女方家的幫助、照顧的身份參加;

2、以盡到了主要的贍養老人義務的身份參加;

3、以其他法律上認可的理由。

不管女兒是否已經出嫁,其實對於自己親生父母的遺產都是享有繼承權的,並且在沒有特殊情況的時候,與兒子享有的繼承權是一樣的。另外,要是女兒對父母履行了較多的贍養義務,那麼在繼承遺產的時候還能多分得一些。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