姥姥去世外孫女有繼承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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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姥姥去世外孫女有繼承權嗎?

姥姥去世外孫女有繼承權嗎?

姥姥爺去世,外孫女有繼承權。

如果母親在世,姥姥姥爺的財產由母親繼承。

如果母親去世,外孫女應當代位繼承姥姥姥爺的財產,屬於繼承權的一種。

代位繼承是和本位繼承相對應的一種繼承製度,是法定繼承的一種特殊情況。它是指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時,由被繼承人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替先死亡的長輩直系血親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一項法定繼承製度,又稱間接繼承、承租繼承。

民法典》規定: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二、擴展資料

《民法典》

第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後,知道被繼承人死亡的繼承人應當及時通知其他繼承人和遺囑執行人。繼承人中無人知道被繼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繼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繼承人生前所在單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負責通知。

第二十四條

存有遺產的人,應當妥善保管遺產,任何人不得侵吞或者爭搶。

第二十五條

繼承開始後,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

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後兩個月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

第二十六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有約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遺產,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餘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

遺產在家庭共有財產之中的,遺產分割時,應當先分出他人的財產。

第二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遺產中的有關部分按照法定繼承辦理:

1、遺囑繼承人放棄繼承或者受遺贈人放棄受遺贈的;

2、遺囑繼承人喪失繼承權的;

3、遺囑繼承人、受遺贈人先於遺囑人死亡的;

4、遺囑無效部分所涉及的遺產;

5、遺囑未處分的遺產。

第二十八條

遺產分割時,應當保留胎兒的繼承份額。胎兒出生時是死體的,保留的份額按照法定繼承辦理。

第二十九條

遺產分割應當有利於生產和生活需要,不損害遺產的效用。

不宜分割的遺產,可以採取折價、適當補償或者共有等方法處理。

第三十條

夫妻一方死亡後另一方再婚的,有權處分所繼承的財產,任何人不得干涉。

第三十一條

公民可以與扶養人簽訂遺贈扶養協議。按照協議,扶養人承擔該公民生養死葬的義務,享有受遺贈的權利。

繼承權的獲得方式可以是法定的,也可以是遺囑約定的,無論何種方式,只要獲得繼承權就可以依法的繼承遺產,成為遺產的所有人,可以隨意的處分,使用遺產,進行收益。但是處分之前要先過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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