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系親屬過户新政策

來源:法律科普站 2.53W

直屬親屬過户規定:房產繼承:費用較少風險較高
繼承意味着繼承人不需要支付房屋本身的價格而獲得房產。另外根據規定子女以繼承的方式獲得父母的房屋,不需要繳納契税,只需要支付公證費和工本費。但是由於繼承需要遺產人去世之後才能辦理產權過户,並且存在遺囑繼承和法律繼承兩種情況,相對過户手續辦理較為複雜。
贈與過户:出售成本較高
遺產繼承相比,贈與往往需要多繳納3%的契税以及贈與雙方需各自交納萬分之五的印花説,加起來是3.1%的税。另外在個人所得税方面,也有較為嚴格的規定。
如無償贈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無償贈與對其承擔直接撫養或贍養義務的撫養人或贍養人等情況,免徵營業税、個人所得税。而其他情況仍然會收取相關費用。(具體比例各地均有具體規定)
另外,在贈與房屋進行再次交易時仍會再次收取各類税費。如此加和計算,成本較高。
買賣過户:交易費用相對較高,風險最低
父母把房子“賣”給孩子,乍一聽似乎“不合情理”,當選擇買賣過户的方式其實更為保險。雖然名義是“賣”,但無需房款,所需費用主要為各種税費。

直系親屬過户新政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零八條第(六)項的規定,“近親屬”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