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保户的遺產由誰繼承?

來源:法律科普站 2.53W

五保户的遺產由誰繼承?

一、五保户的遺產由誰繼承?

村五保户去世後,如果沒有訂立遺囑的,由法定繼承人繼承,訂立遺囑的,由遺囑繼承人繼承,沒有繼承人又沒有訂立遺囑的,歸集體或者國家所有。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相關法律所説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相關法律所説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其中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法律依據:《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一千一百六十條,無人繼承又無人受遺贈的遺產,歸國家所有,用於公益事業;死者生前是集體所有制組織成員的,歸所在集體所有制組織所有。

二、共同遺囑的怎樣才算有效?

夫妻共同遺囑,是指具有合法夫妻關係的夫和妻,基於共同的目的,在一個共同意思下所立的一份遺囑。

夫妻共同遺囑在法律上雖未明確規定,但其仍然是夫妻雙方對於共同及(或)其個人財產的自由處分行為,應受法律保護。

其次,夫妻共同遺囑的訂立除應符合遺囑訂立的相關要件外,還應具備:

1、雙方存在合法的夫妻關係。無效婚姻下的“夫妻”設立的共同遺囑因不具備共同基礎,所以不能設立共同遺囑。

2、夫妻雙方都具備立遺囑的能力,任何一方是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所立共同遺囑無效

3、夫妻雙方必須具有共同的意思表示,即夫妻二人設立該份遺囑的目的是一致的

4、夫妻雙方不能在共同遺囑中剝奪生存一方的遺囑撤銷權,否則就會限制生存一方自由處分其合法財產的權利。

第三,夫妻設立了共同遺囑以後,仍可根據具體情況由雙方或一方撤銷該共同遺囑。

1、夫妻雙方或一方立共同遺囑時存在欺詐、脅迫的情形,因為遺囑並非夫妻的真實意思,所以應當允許立遺囑人撤銷,但應該通過法院提出撤銷申請。

2、夫妻二人如果覺得有必要,可以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共同撤銷先前訂立的遺囑。但如果遺囑是經過公證的,撤銷該份遺囑應當到公證機關辦理撤銷手續。

3、一方撤銷。訂立共同遺囑後,夫妻任何一方反悔,均可對原先所立共同遺囑進行撤銷。但共同遺囑中明確約定撤銷條件,在條件不具備時,其撤銷權應受到限制。

如果被繼承人在生前立下數份遺囑,但是立遺囑的時間有先後之分的,應當按照最後一份遺囑進行財產分割,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被繼承人生前所立的遺囑經過證據證明其違背被繼承人生前意願的,此時相關的利害關係人可以起訴由法院認定該遺囑無效。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