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繼承人去世後遺產繼承期限是多少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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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繼承人去世後遺產繼承期限是多少天

一、被繼承人去世後遺產繼承期限是多少天?

遺產繼承期限是沒有限制的,遺產繼承從被繼承人去世後開始,幾天之內分割完畢由繼承人之間協商,對遺產分割有爭議的,遺產繼承糾紛的訴訟時效是3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條 【繼承開始的時間及死亡先後的推定】繼承從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

相互有繼承關係的數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難以確定死亡時間的,推定沒有其他繼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繼承人,輩份不同的,推定長輩先死亡;輩份相同的,推定同時死亡,相互不發生繼承。

第一百八十八條 【普通訴訟時效、最長權利保護期間】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二、遺產繼承糾紛的起訴狀應該怎麼寫?

1、標題。須註明為《民事起訴狀》。

2、當事人的自然情況。

即原告和被告的基本情況,包括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址和聯繫方式等。

3、訴訟請求。要寫明請求法院解決什麼問題,提出明確的具體要求。如有多項要求的,可以分項表述。

4、事實與理由。提出訴訟請求後,就要為其請求提供充足的依據。首先是擺事實。要把雙方當事人的法律關係,發生糾紛的原因,經過和現狀,特別是雙方爭議的焦點,實事求是地寫清楚。講道理是要進行分析,明確責任,並援引有關法律和政策。

5、受訴法院。根據法院管轄、民事起訴狀要寫明受訴法院。

6、落款。末尾要有原告姓名的簽名,或蓋章以及民事起訴狀的遞交時間。

7、附件。須説明本訴狀副本份數、證據份數以及其他材料的份數。

正常情況下,繼承人就是在處理完被繼承人的喪葬事宜之後,開始對遺產進行分割的分割,遺產之前作為法定繼承人要先看有沒有立遺囑,有遺囑的遺產的分割反而很好處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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