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遺囑的遺產需要公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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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沒有遺囑的遺產需要公證嗎?

沒有遺囑的遺產需要公證嗎?

沒有遺囑的遺產不需要公證,根據《繼承法》第五條規定,“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只要遺囑真實就有法律效力,而並不是一定要經過公證的遺囑才具有法律效力。

遺囑不需要公證也能發生法律效力,公證只是加強了遺囑的效力,只要遺囑是被繼承人真實的意思表示,如果不是自書遺囑,符合了要式條件就發生效力。

二、其他的法律規定內容是什麼?

遺囑是公民生前處理自己所有的財產及其他事務,並在其死後發生法律效力的行為。遺囑公證是公證機關根據遺囑人的申請,依法證明其立遺囑的行為真實、合法的行為。經過公證的遺囑一般不得變更或者撤銷。如果有幾份遺囑同時存在,以最後的公證遺囑為準。辦理遺囑公證應當注意的問題:

(1)遺囑是立遺囑人單方的法律行為,因此,必須由立遺囑人親自到公證處辦理。無行為能力人不能立遺囑;限制行為能力人必須經法定代理人同意並與其能力相適應的情況下所做出的遺囑行為才是有效的。

(2)立遺囑人應當到遺囑行為發生地或者遺囑人住所地的公證處辦理公證。遺囑人所處分的財產必須為遺囑人所有,其財產的範圍包括動產、不動產和其他有價證券。立遺囑人可以要求見證人在場見證。

(3)申請遺囑公證人應當提交的文件包括:

①立遺囑人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户口簿等;

②立遺囑人處分的財產所有權的證明;

③遺囑的草稿等。

(4)公證機關應當為遺囑人的遺囑內容保密。

在發生遺囑的情況之下,是需要按照遺囑當中所規定具體的內容來進行繼承的,當然前提也必須是遺囑是合法有效的情況之下才能進行繼承。如果是法定繼承的話,那麼就需要嚴格的按照法律當中所規定的順序來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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