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死亡遺產繼承順序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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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死亡遺產繼承順序是什麼?

一、父母死亡遺產繼承順序是什麼?

父母死亡遺產繼承順序,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協議處理,有遺囑的,按遺囑處理。都沒有的,按法定繼承處理。法定繼承先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規定的法定繼承的第一順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所説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所説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所説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二、遺產繼承方式有哪些

1、遺囑繼承,即被繼承人在生前訂立遺囑,指定繼承人繼承自己的遺產。

2、遺贈即被繼承人生前訂立遺囑,將遺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

3、遺贈扶養協議即被繼承人與扶養人訂立協議,由扶養人負擔被繼承人生養死葬的義務,被繼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財產在其死後轉歸扶養人所有。該方式主要出現在老人無人贍養的情況下。

4、法定繼承,即在上面三種情況都不存在的情況下,法律根據親屬關係的遠近確定的順序。

如果同時出現2種以上的繼承情況,在這4種繼承方式中,遺贈扶養協議的效力最高,其次是遺贈,效力最低的是法定繼承。

三、什麼是代位繼承

代位繼承,又稱“間接繼承”。是指在法定繼承中,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替其父母的繼承順序繼承被繼承人的遺產的法律制度。該制度的設立是基於,繼承權的行使主體應為實際生存,若繼承人先於被繼承人死亡,顯然無法行使繼承權利。為了保障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繼承人的晚輩直系血親的物質及經濟利益,因而設立了代位繼承製度。《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條規定,“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

在當代的社會,涉及到繼承方面的問題,必須要嚴格的根據我們國家《民法典》的內容來分配其遺產,首先我們國家法律是尊重當事人意思自治的,如果是屬於合法有效的遺囑,直接按照遺囑來執行,如果沒有遺囑的話,再會發生法定繼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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