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再婚夫妻生育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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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再婚夫妻生育政策

再婚在當今社會其實也是屢見不鮮的,主要是因為現在的離婚率很高,而在解除了上一段婚姻關係之後,每個人都還是有再次追尋幸福的權利,因而就會出現再婚的情況。雖然此時對於當事人來講屬於再婚,但也是受到法律保護的,並不會因為是再婚就受到歧視。而在工作方面,用人單位也不能因為員工是再婚,即剝奪其享受相應婚假的權利。而再婚,也是需要按照規定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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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再婚夫妻生育政策

你好,湖北再婚夫妻生育政策如下 《湖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上面規定的很清楚。以下是給你找的湖北省的規定,看看你們是否有符合其中一條。

第十六條 夫妻雙方屬城鎮居民,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生育第二個子女:

(一)第一個子女為殘疾人,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但醫學上認為可以再生育的;

(二)無子女,依法收養一個子女後要求生育的;

(三)夫妻雙方系歸國華僑的;

(四)夫妻雙方均為獨生子女的。

第十七條 夫妻雙方屬農村居民,除適用本條例第十六條規定外,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也可以申請生育第二個子女:

(一)夫妻一方兩代以上是獨生子女的;

(二)夫妻一方是二等乙級以上傷殘軍人的;

(三)男到獨生女家結婚落户的;

(四)夫妻只有獨生女的;

(五)夫妻雙方均為少數民族的。

前款規定不適用於國家工作人員。

第十八條 再婚的夫妻,一方只有一個子女,另一方無子女的,可以申請再生育一個子女。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兩個子女,另一方未生育過子女的,可以申請再生育一個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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