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婚需要多長時間 - 復婚的時間有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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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夫妻因為一些矛盾而一時衝動就辦了離婚登記,等雙方心平氣和了才覺得後悔或念及昔日的夫妻感情,因此離婚後又想復婚。那我國法律中對復婚是否有時間規定呢?復婚需要多長時間才能辦理呢?本站小編在下文中為您做詳細解答。

復婚需要多長時間,復婚的時間有多久

一、復婚需要多長時間

根據我國《民法典》(2021.1.1生效)的相關規定,公民有結婚的自由,復婚沒有時間的限制,只要結婚是雙方的真實意思,可隨時向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不過,在實踐中,往往夫妻辦理離婚手續的當天是不允許再辦理復婚手續的。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八十三條 【復婚登記】離婚後,男女雙方自願恢復婚姻關係的,應當到婚姻登記機關重新進行結婚登記。

二、復婚需要什麼手續

復婚需要什麼手續申請復婚和申請結婚的手續差不多,如下:

(一)申請。

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二)填寫聲明書。

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復婚登記聲明書》。

(三)簽名。

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復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

(四)審核登記。

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聲明進行審查,符合復婚登記條件的,准予登記。審理復婚登記手續後,將原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撤銷,發給復婚登記證,才能發生法律效力。

(五)復婚登記證。

辦理復婚登記手續後,要將原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撤銷,發給復婚登記證,才能發生法律效力。

當事人復婚,男女雙方應持以下證件和證明:

(1)户口證明;

(2)居民身份證或者軍人(含武裝警察)身份證件;

(3)所在單位、居(村)委員會或者部隊團以上政治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離過婚的,還應持離婚證件;申請復婚登記的當事人,不再進行醫學檢查。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對當事人的復婚申請,應按照結婚登記程序辦理,並在《結婚登記申請書》和結婚證上註明恢復結婚字樣,同時收回離婚證。申請復婚登記的當事人從取得結婚證起恢復夫妻關係。

關於男女辦理復婚手續的時間,本站小編就為大家整理到此。婚姻本身不易,即使在婚姻關係中會出現矛盾、問題,兩人也應該心平氣和的來處理,而不是動輒離婚。要是你在這方面還有疑問的話,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在線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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