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孩子撫養權想要什麼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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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武漢離婚律師撫養權——想要孩子撫養權想要什麼條件?

想要孩子撫養權想要什麼條件?

1、積極條件

教育程度高、經濟條件好、跟孩子感情好、從小跟隨一方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時間多

2、消極條件

絕育,對方有嚴重疾病、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犯罪被勞動教養、被逮捕、被收監服刑或者較長時間出國無法直接撫養的

3、硬性條件

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女方生活。八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有自己選擇隨父或者隨母生活的權利。

法院判決撫養權的標準:

1、最高原則:從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出發,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妥善解決

2、不管婚生還是非婚生,父母雙方對孩子撫養的權利義務都是一樣的

3、不管是男方直接撫養還是女方直接撫養,都是雙方的小孩,雙方都有權利義務照顧小孩。

二、武漢離婚律師撫養權——夫妻離婚該如何爭取孩子撫養權

(一)證明自己更適合撫養子女

1、自己工資收入、教育程度優於對方的,可收集工資表、納税證明、學位證書等證據;

2、子女隨自己生活時間較長,或者由自己的父母照顧更多的,可以由居委會開具證明、鄰居提供證人證言等予以證明;

3、自己居住環境優良、就學條件便利的,可提供相關證明;

4、自己的父母願意幫助帶孩子的,可收集父母的身體情況、自願帶孩子的意願等相關證據;

5、自己工作表現、思想品質的單位證明;

6、子女在兩週歲以下的,女方可以提供子女的出生證明;

7、能夠證明自身條件有利於子女成長的其他證據。

(二)證明對方不適合撫養子女

對方有以下情況,不利於子女成長的,可以收集相關證據予以證明:

1、對方有婚外情的;

2、對方有不良嗜好,如賭博、酗酒等惡習的;

3、對方有惡性傳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響孩子成長的;

4、對方長期在外不回家,不盡撫養義務的;

5、能夠證明對方不適合撫養子女的其他證據。

(三)其他

1、子女十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爭取孩子選擇與自己生活;

2、自己不能生育或者再次生育的概率較小,可提供相關醫療單據;

3、自己無子女,對方有其他子女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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