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孩子已成年想要變更撫養權要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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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孩子已成年想要變更撫養權要怎麼做?

夫妻雙方在離婚時,通常會對孩子的撫養權歸屬問題作出約定,由其中一方與孩子共同生活,另一方則可以定期探視孩子。在實踐中會有一些父母在孩子已經成年的情況下向法院提出變更撫養權的請求,那離婚後孩子已成年想要變更撫養權要怎麼做?本站小編將在下文中為您詳細説明。

一、離婚後孩子已成年想要變更撫養權要怎麼做?

孩子成年之後,父母沒有撫養孩子的義務,也就無撫養權變更之説,同時法律規定在離婚時就撫養權的處理時要詢問十週歲以上孩子的意見。已成年的孩子跟隨父親或者母親生活由其自己決定。

二、如何變更孩子的撫養權?

一般來説,夫妻離婚後的任何時間內,一方或雙方的情況或撫養能力發生較大變化,均可提出變更子女撫養權的要求。變更子女撫養權一般先由雙方協商確定,如協議不成,可通過訴訟請求人民法院判決變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十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三、法院一般會怎麼判決孩子的撫養權?

1、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2、父母雙方協議兩週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准許。

3、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5、父母雙方對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6、在有利於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行准許。

事實上,父母對孩子的撫養義務僅到其成年為止,如果孩子已經成年,也就不存在撫養權的問題,更不用説變更撫養權了。不過我國法律上規定了十週歲以上的孩子如果願意和父母其中一方生活,法院應尊重其決定,所以成年子女想與父母聽哪一方共同生活,可以由其自行決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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